【四知廉心】长岛法院民二庭谢爱红 :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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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1日 | ||
大家好! 我是来自长岛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谢爱红。很荣幸有机会向各位汇报一下我对廉洁司法的一点个人感悟。
“清如秋菊何妨瘦,廉似梅花不畏寒”, 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永远是时代的需要。生命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选择了一条路,必然会放弃另外一条。当初,心中怀揣着那份法律信念,走进了长岛县人民法院,开始了实现法律梦想的征程。我和很多刚进法院的同志一样体验着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威严的审判席,有时就是巡回法庭里几张陈旧的桌椅,面对的始终都是家长里短,针头线脑。俗话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进入法院以来对此颇有感触。我认为入职便如登山,入职前是远处望高山,觉得高山峻峭、威武之极,遂心向往之,然而真正身临其境后才发现与之前所看到的是大不同。 但是既然选择了,就需要坚持。 工作的每一天接待着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过着平淡的生活。从开始我对当事人没有耐心到后来慢慢习惯,再后来我竟然能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偶尔遇到无理取闹的当事人,我依然能保持微笑。因为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职责所在。为每一名当事人排忧解难,倾听诉说也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不管碰到什么样的当事人我都会一视同仁。记得有一次一个陌生电话打来,“喂,你好,请问是谢法官吗?” “我是小王,想着白天你上班忙,所以我晚上才给你打电话。本想着这个案子对方有权有势,肯定对我不利,但是没有想到你这么公正判决。每次到你办公室看你总是那么忙,而你还总是笑着不厌其烦地听我诉说,你所做的一切,改变了我对法院法官的看法。我没啥文化,但我知道你人好,是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我只想说一声谢谢你。这是我承办的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案件。每一次开庭的经历都让我记忆犹新,记得开庭前被告曾多次邀请我吃饭,都被我一一拒绝。庭后被告通过书记员将一个密封的上面写有鉴定申请字样的信封转交给我,当我打开信封的时候其中夹杂了一张2000元的购物卡,还附有一纸条,上面写着“法官你辛苦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你一定要收下。等判决后我再另行重谢!”那一行醒目的字迹字字刺痛我的心。此刻,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难道在当事人眼里法官的价值和金钱化为等号吗?难道在当事人的眼里法律是这样的微乎其微,不可信任吗?随后在法庭上我将购物卡返还给了被告,并告知被告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裁判。此后,案件顺利审结,被告赢得了此次诉讼。在领取判决书的那天,被告握着我的手连说谢谢,随声说道看来法官并不像社会上传言的那样,清正廉洁的法官还是大有人在。
心存不廉,就会导致行为不公,而不公的裁判是法官的天敌。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我心中的那架天平,却始终以公正为重,从未向自己私欲倾斜。
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使自己处于最中央,使法律的天平不致发生倾斜;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承担守护正义的重任;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实现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一名清白无暇的法官,“其身正,不令而行”。这就是作为法官对当事人的承诺。正如有人说:“若是想赚钱,可以不做这个职业,一个优秀律师的背后可能是百万的家产,但一个优秀法官的背后,只能有洁白朴素的生活。我爱我的职业,所以我维护它”。
也许,今天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但我深信在人民法院这个广阔天地里,只要心系群众,守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守得住心中的那份安宁、守得住当初选择的那份坚定,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脚踏实地的为群众办实事,就会成为法海星空那颗璀璨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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