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法先锋】芝罘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秦之俊:人生的意义,就是对生活乐观,对工作愉快,对事业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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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9日 | ||
秦之俊,1965年9月出生,现任芝罘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1986年7月参军,1999年9月转业至芝罘区人民法院工作,曾历任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司法警察大队政委等职务,2015年5月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
座右铭 人生的意义,就是对生活乐观,对工作愉快,对事业兴奋。
获奖感言 我并没有把这个奖看成是我自己的,实际上,他是法警大队这个集体的成绩让我个人来代表而已。所以在感谢上级法院、院党组特别厚爱的同时,更多地我要感谢我的同事们,尤其是二十位朝气蓬勃的聘任制法警,是他们的艰辛努力换来了我今天的荣誉。 法警的工作是服务、保障全院工作的,说通俗点就是从属、被动的,任务不特定但目标是特定的,就是要随机应变,牢记大局意识,树立全院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尽管工作是枯燥的,但要快乐地工作,“紧张的工作,放松的心态”是我长期在做的实践。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努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细节决定成败。我愿以今天的成绩作为明天的起点,在上级法院、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全体法警精诚团结、携手共进。为法院的整体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保障。创造法警大队更加辉煌的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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