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法院“防治结合”应对青少年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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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4日 | ||
莱山区法院“防治结合”应对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莱山区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理念,切实履行司法职能,探索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预防为先,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定期开展“法官进学校”活动,组织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走进学校,结合在校学生实际,以讲授现实案例、传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引导在校青少年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学生进法院”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参观法院、观摩法庭庭审,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构筑预防犯罪的心理防线。近年来该院先后10余次组织干警进学校、上课堂,为1200余名青少年讲授法制宣传教育课程,并现场解答青少年法律相关问题,得到了听课人员的一致好评。 二是立足审判,妥善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以刑庭为职能载体成立专业审判团队,配备业务精湛、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和认真细致的法官助理,聘请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专门负责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在受理案件时严格审查,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年龄作为审查的重中之重,区别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开展“圆桌审判”,改变过去审判区域过于压抑的气氛,减轻青少年的抵触情绪,引导青少年罪犯充分认识自身错误、积极悔过自新。2017年1月至今,全院共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5起,判处被告人9人,均认罪认罚。 三是形成合力,构建帮扶回归社会联动机制。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与区教育局、区关工委等部门合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帮扶犯罪青少年重返社会工作落实。与区司法局、各社区合作,依托社区矫正制度,积极做好回访帮教考察,了解和掌握犯罪青少年的悔过表现,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解决其释放后的实际困难,帮助此类青少年回归校园、回归社会,享受正常生活。(据莱山区法院报送信息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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