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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法院落实“一性两化”破解执行难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9日

  福山区法院落实“一性两化”破解执行难题

  近期,福山区法院从执行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的角度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的精神稳步推进执行工作,助力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截至目前,福山区法院执行案件收案663件,结案184件,实际执行到位15821.83万元。

  一是突出执行强制性。全面开展“凌晨执行”行动。在保证其他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调动全体非业务庭干警参加“凌晨执行”行动,每周一、三、五同时出动六个执行小组集中突击抓“老赖”,通过“凌晨执行”行动的开展,26名“失信老赖”及时将执行案款汇至法院,无一起所结案件因执行不当引发上访或矛盾激化事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院“黑名单”,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户外大屏、电话彩铃等予以全方位曝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高铁飞机,限制出国出境,限制高消费。共发布限制高消费令500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23例,限制飞机出行1824例,限制火车出行429例。

  二是重视执行信息化。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实现“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常态化,将财产查控范围拓展到银行理财等金融资产,实现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共查询财产623件,冻结存款863万元。充分运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细化网拍流程,强化宣传引导,提前在官方微信号发布拍卖信息,共拍卖标的物195件,成交额3324.73万元,为当事人节省大量佣金。

  三是坚持执行规范化。规范执行案件流程。在执行立案环节由立案庭严格审查,对未生效或已过申请执行期间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不予立案,从源头上节约司法资源;在执行结案环节,对拟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执行人员必须做到“四查”(查存款、查股权、查车辆、查土地房屋)后才可以报结案;对已执结案件,必须由执行员写出执结报告,经庭长、执行局局长层层审批后,才可以报结案。目前福山区法院执行完毕率20.7%,终本率0.67%,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严格按照最高院的要求对查封、扣押的款物进行规范管理,由专人负责登记、存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由院财务室对执行标的款统一收入与支出。规范救助基金使用。严格掌握救助标准,对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特困群体,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已穷尽执行手段但案件仍未执行到位的,由院执行局对救助基金申请进行初步审批,保证有限的救助基金发放到最需要的人手中。目前该院共发放救助基金30人次,发放金额共18万元。(据福山区法院报送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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