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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莱州法院分析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08日

  牟平、莱州法院分析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近日,牟平、莱州法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

  一是司法辅助专业人员紧缺,离职现象初显。司法辅助岗位专业要求较高,任务较重,人员比较紧缺。以牟平法院为例,该院符合法官助理条件的正式干警仅有6人,而聘任制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或者需要较长磨合期,或者专业能力差,加之待遇低,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同时,部分未入额的法官尤其是年轻法官,对未来职业发展缺乏信心,已经申请辞职;部分司法辅助人员因待遇低、工作强度大等原因,也纷纷申请辞职,离职现象初显。

  二是团队职责分工不明,影响审判质效。牟平法院调研发现,由于审判辅助专业人员缺失,部分团队职责分工不明,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之间的工作存在交叉重复现象,审判质效无法充分保障。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和审判团队以及员额法官之间职责缺乏准确定位,甚至出现审判辅助人员同时接受法官与庭长指令的情况;部分业务庭室仍沿用主审法官拟稿裁判文书、庭长签字层层审核等工作模式,审判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设不完善,相关职能定位、运行规则等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审判质效。

  三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办案压力依旧较大。莱州法院调研发现,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但是办案人员组成变化不大。在案件数量上,该院2012年受理案件10441起,2017年受理14710起,办案量上升了40.9%。而在办案力量上,该院2012年正式干警166人,2017年正式干警158人,下降4.8%。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该院有53名法官入额,主要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减少29.3%,员额法官人均收案277.6件,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目前,该院具有审判员身份但未入额人员32人,新进具有司法职业资格的法官助理14人,分布在行政、助理等岗位,不能承办案件,工作效能发挥有限。(据牟平、莱州法院报送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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